聚焦怒江---保留生态江与水电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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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水博  来源:怒江报

最近,一场关于怒江开发的讨论引起了社会会各界的关注。前不久,人民日报记者报道了众多专家、学者从生态、物种、自然景观的方面考虑,提出关于保留一条生态江的建议。此外,在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关注生态的62位科学、文化艺术、新闻、民间环保界的人士也提出:请保留最后的生态河。看到这么多令人敬仰的科学家和大众非常喜欢的明星都来关心我国大江大河的开发建设,非常令人振奋。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中国的江河开发和水利水电建设一定会发展的更快、更好。然而,作为一名专业水利水电工作者面对这么多自己非常仰慕的专家、明星在江河开发上表现出来的忧国之心,忧民之情,深深感到,有些情况不能不向他们和广大公众说明。

一、保留生态江,还是开发生态江?

为什么说全世界就剩下中国的这两条生态江了(怒江和雅鲁藏布江)?全世界为什么单单要我们保留生态江?我们应该做吗?我们能做到吗?至今为止,可以说还没有关于生态江的权威定义。我认为对生态江的理解可以有两种,一种是保持自然生态不被人为改变的原始生态江,另一种是包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生态江。前一种生态江只能“保留”,而后一种生态江应该在“开发”中实现。要做到保留生态江,不仅不能进行水电规划开发,而且不应该进行任何人为的开发建设。即便如此,事实上你也很难真正做到保持原始生态。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把沿江流域的人都搬迁出去,否则,你很难长久的保持住一条原始生态江。必须承认,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想要保存整个一个流域的原始状态,确实太难了。这样一件世界各国都没有能做到的事情,将要由我们人口压力最大的中国去做,我们是否应该承受?即是我们愿意承受,还是让人怀疑我们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当然,也有不少了解国情的人知道搬迁一个流域的居民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客观的提出可以进行其他形式的开发怒江--例如;生态旅游。这样,实际上就已经是超出了“保留”的范围,而应该归入“开发”生态江的范围。所不同的是应该如何开发的问题。有些人认为怒江应该开发,但不要建坝,不要进行包括水电在内的综合开发。

二、对江河可否进行生态开发?

现在,已经有一个词可以概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开发,叫做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应该是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有机整体,片面强调哪一方面都可能行不通。当前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上,人口问题是最主要的矛盾。由于资源和环境的容量是有限的,人口数量的过度增长,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环境和资源问题。假如,世界上的人口减少一半,我们不仅可以保留生态江,我们甚至还可以建议保留一个生态国家。可是今天的现实不行,世界做不到,中国更做不到。巨大的人口压力向人类提出了许多解不开的资源难题。联合国的人居工程要求给每一位居民提供足够的住宅空间;拥挤的道路交通需要我建设更多的公路,停车场;农业部门面对着日益减少的可耕地,大声疾呼粮食安全;牧民呼吁退耕还草;林业部门要求退耕还林;湿地保护人士呼吁保护湿地;水利部门要求退耕还湖;文物工作者要求保护遗址;生态专家又要求我们保留原始生态和濒危物种栖息地;--- 我们承认各行各业的专家们说的都有道理,都很重要。我们都应该听,但是,又不能完全照办,因为我们做不到。地球是有限的,资源是有限的,现实根本无法同时满足他们,只能在他们中间权衡取舍。

除了这个人口数量问题,还有人口(生活)质量问题。人类渴望文明,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望,是不可抗拒的社会发展规律。可能有不少人们可以慷慨的从自己的财富余额中捐献出金钱支持环保,但是有多少人肯为保持地球的原始生态去牺牲自己,去忍受一生的的清贫呢?我觉得宣传环保、关注地球、关注下一代并不难,难的是能从自己做起。如果你不能身体力行,你就没有资格,在自己享受着现代文明的同时,要求不发达地区的民众一定要为保存自然界中的某种原始状态去忍受刀耕火种般的原始生活。

三、发展是硬道理

生态开发即可持续发展,毕竟还是要发展。阻碍社会发展的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是不得人心的。在这方面不少中国人应该有切身的体会。记得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与一位外国朋友,在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问题上有过激烈的辩论。他说他非常喜欢当时中国的生活状态,他认为;潮水般的自行车,几乎找不到一个肥胖症的面孔---等等,是一种原始的美。他认为那时的中国没有污染,能源消耗很小,在保护地球的同时,中国人正过着田园诗般的生活。中国人不应该打破这一切 -----。从理论上说,我似乎不能不承认他说的有道理。但是,从感情上说,无论他的理论多么动听,我都不能容忍有人阻碍中国人民追求现代化生活的要求。

事过境迁,随着我国现代化的推进,我发现我的觉悟也高起来了,也经常爱站在关心世界前途的高度对那些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要求说三道四的品头论足了。可是,当我回忆起十几年前和外国朋友辩论时的情景,我不禁要反思,我为什么也会不自然的产生了和当年外国人同样的看法?是不是我们的觉悟不高,只有当我们失去一样东西的时候,我们才能体验到它的可贵?经过一番思考,我认为问题绝不仅仅这么简单。社会要发展,自然界要进化,人民要幸福,是任何人也不可能阻止的客观规律。当我和我仰慕那些专家、明星、大腕们开着汽车,住着洋房,享受着现代化的文明的时候,我们却要对着怒江两岸的百姓们大声疾呼,“请为我们的子孙保留一条生态江吧!”他们能接受吗?他们是否也会象当年我对外国人一样,要求我们这些高尚的环保人士,和他们来一个换位,用我们一生的刀耕火种呵护那些珍贵的野生物种。我不知道别人会如何回答?但是我必须承认我做不到。

在怒江开发的讨论中也有人认为“发展是硬道理”是邓小平在改革初期说过的话,对现在是否还应适用表示怀疑。我相信这种话决不是怒江边上的老百姓说的。那些还生活在贫困中的人们一定会象改革开放前的我们一样,期待着发展,盼望着现代化的文明。我要说“发展永远是硬道理”。发展就是人类社会文明前进的脚步,是任何人不能阻挡的。就象中国的现代化不应该以外国人的意志为转移一样。我认为;怒江的开发与保留,应该是怒江沿岸的百姓最有发言权。

应该特别强调,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人类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兼顾,而且也必须做到人口、资源、环境各方面的兼顾。即不能不顾环境,进行掠夺性的发展,也不能以环境问题为借口,无视人口发展的正当要求。当我们完美的环保主义进化到要把人类文明的范围,扩大到全部生物物种和整个世界的时候,我们至少应该保留对我们同类中的弱势群体的同情心,特别是对现有贫困地区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

四、可持续发展呼唤可再生能源----水电开发

水电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对资源和环境来说,毫无疑义的应该属于绿色能源。从现有的技术水平来说,水电还是目前唯一一种可以进行大规模开发的可再生能源。当前,全世界上大约20%的电力是来自水电,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总和也不到1%。但是,最近以来,由于社会上对一些水电站大坝的引发的生态问题越来越关注,有人建议把水电排除在绿色能源之外。事实上,水电站对生态的影响是有利有弊,只有那些规划、设计不合理的水电站才会引发严重的生态问题。如果不加区分的把水电排除在绿色之外,对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人类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客观的说,人类的任何文明活动都可能引发生态问题,不仅对水电,即使对现在还不能算大规模开发的风力发电,也已经有生态保护组织对其风机叶片转动过程中对鸟类造成的伤害和噪音污染提出了抗议。谁也不能保证,随着风电技术的进步,当风力发电在全世界普及的时候,极端的环保人士很可能也会象今天对待水电一样的,把风电作为一种破坏生态的罪魁祸首。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用恩格斯总结自然辩证法的话来说“人类取得的任何伟大成果,都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可以肯定的预测说,若干年之后,环保主义者一定也会找出太阳能发电的弊端,也能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运动。为了能够标新立异,极端环保主义者对一些明显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旧式技术不嚣一顾,他们总要拿显微镜对准人类文明中最先进的成果进行挑剔。似乎只有不断的找出那些公众认为最好的绿色能源的毛病,并大肆的加以反对,才能显示出他们的目光敏锐,才能表现出他们的时髦和前卫。不知道他们是否意识到,他们用求全责备的大棒打掉的可再生能源,必须靠燃烧更多的、日益枯竭的矿物能源来补充。

最近,我国很多地区出现的电荒、煤荒、油荒已经让我们初步体验到到能源问题的重要性。很多地区为了保证基本社会生活,不得不在寒冷的冬季限制居民用电取暖。目前的能源紧张还仅仅是暂时的结构性的矛盾。从长远看发来看,如果不能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人类必将面临能源资源枯竭的危险境地。即使在能源枯竭的危险还不十分明显的今天,如果不能从可持续发展的人口、资源和环境方面全面的评价可再生能源的环境问题,而仅仅是赶时髦的哗众取宠,我们不仅不能保护环境,而且会造成更大的污染和引发更严重的生态问题。

五、认为发达国家已经放弃水电、大坝是一个误区

有关绿色能源的争论,伴随着愚昧和传言在水电开发的问题上已经表现得十分激烈。曾几何时,水电作为绿色能源和现代文明的的象征,在各个国家受到追捧。仅从不少国家的水电站都是以总统的名字命名,就可见当年水电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了。现在,发达国家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几乎都在80%-90%,而近年来发展中国家的水电开发却受到种种非议。我们知道欧洲有一条著名的多瑙河,尽管国际航运十分繁忙,但是河上还是拦着十几座水坝。虽然这些水坝的发电的水头只有几米,欧洲人还是不肯放弃这宝贵的可再生资源。他们很清楚如果放弃这些水电,他们必须消耗更多的矿物能源,增加更多的污染。此外,我不知道多瑙河里是否也有回游性的鱼类。难道那些珍稀的回游性鱼类都偏爱第三世界,都非要在发展中国家的江河里繁衍生息?反坝人士都说美国人最反对修坝建水库,可是事实到底如何呢?我看美国人最懂得珍惜利用水利资源。据考察,美国加州也有一个类似我国“南水北调”的“北水南调”工程,他们不惜在调水的路径上高海拔地区修建一些水库,在用电低谷时把水抽上,到用电高峰时在利用放水发电。你看,美国人在调水的过程中都不放过对水能资源的利用。

事实上,当大多数美国人在为自己治理的田纳西流域使沧海变桑田,开发科罗拉多河流域使周围沙漠变绿洲的壮举而自豪的同时,却有人对非洲的阿斯旺水坝、对巴西的依泰普水电站、对中国的长江三峡工程横加指责。最近,国内也有一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张冠李戴的说什么“外国人都在拆坝,为什么你还要建坝?”。不错,外国人是拆过坝,可是据了解那只是一些老坝、病坝、险坝。象那种不安全、不合理的坝放在那个国家都应该拆。相反,根据国际水力发电协会2002年底的统计资料,全世界在建的大坝(60以上)近300座,其中欧洲现有39座大坝在建,美国也有2座(Portugues-67mOlivenhain-94m)大坝还正在建设中。实事求是的说,无论舆论导向如何宣传,历史和事实都在证明;水电、大坝对人类文明的重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

六、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在江河上建坝确实会产生一系列的生态问题。对于这一点,水利水电工作者也是非常重视的。细心的外行人也能发现,在世界各国的水电资源的统计资料中,经济可开发的资源仅为可开发总水电资源的20%左右。这就是因为江河开发规划的原则之一就是要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一些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坝址,早已经被水利水电工作者排除在可开发的范围之外了。即使对那些经过评估认为适合开发的水电资源,也都要求采取一系列的工程措施,以减少建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当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国内外的建坝历史上都出现过建坝破坏生态的教训。

最近的宣传中,已经有媒体多次提到我国三门峡工程对黄河上游生态的负面影响。三门峡的教训,并不是水电工作者的疏忽,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人包括日本人都指出过在三门峡建坝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新中国成立后,即使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始终有水利工作者坚持着对三门峡工程的正确意见。三门峡的教训不是建坝的错误,而是不能以科学的态度建坝造成的。谁都知道,我国国内至今也有对三峡工程的支持和反对二种意见。但是,特别应该说明的是,这些反对意见与国外的反坝意图有本质的区别。国内的反对意见主要是关于三峡的开发时机和方式上,例如;如何确定合理坝高和认为三峡工程的建设应该遵守;先上游,后下游,先支流,后干流的水电开发规律。不了解情况的人也许还不知道,中国最著名的三峡反对派--李锐先生,就是一生积极的推进中国水电建设事业的功臣。

我们不应该忘记历史,我们应该正确的借鉴历史的经验。为避免盲目开发的错误,召开关于怒江开发生态问题的讨论无疑是我国水电建设机制的一个巨大进步。我们应该感谢各行各业的专家为怒江开发的决策者和建设者,把关、号脉,并开拓了广阔的开发思路,我们应该吸收他们的各种有益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的开发建设祖国的大江大河。

七、 结语

发源于唐古拉山南麓的怒江,流经西藏、云南两省区,出境后经缅甸进入印度洋。其中下游穿越横断山区的高黎贡雪山和怒山(碧罗雪山)742公里的河段,天然落差达1578。南北走向的横断山脉,阻断了第四季冰川的南下,使之成为欧亚大陆生物物种南来北往的主要通道和避难所;加上“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气候、地理特点,使这里拥有北半球绝大多数的生物群落类型,成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该地区面积仅占我国国土面积的0.4%,却拥有全国20%以上的高等植物、25%以上的野生脊椎动物;77种国家级保护动物和34种国家级保护植物。怒江中已知的48种鱼类有30多种为本区特有种,其中有4种被列入动物保护国际红皮书。-------

水是生命之源。像很多著名的大江大河一样,怒江也是大自然赋予中华民族的瑰宝。我们水利水电工作者应该比公众更了解这条江,更清楚它的重要性,更加珍视它。然而,怒江不可能与人类社会隔绝,想永久的保留怒江的原始生态环境是不现实的。以科学的态度开发怒江,正是要结束怒江流域人群自然、无序的进化对生态造成的必然的破坏。为了减少开发对自然生态的不利影响,应该客观的论证工程对当地物种可能造成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运用现代科技知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降低负面影响。辩证的看,水电梯级开发,只是在部分河段提高水位,并不是淹没整个流域,不会根本性的改变一个流域的自然生态。人们完全可以通过适当的选取坝址和坝高来控制淹没的范围,避开敏感地区。我们承认建坝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生态环境变化问题。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这种变化不一定全是负面的,也可能会对某些濒危物种产生有利的影响。

总之,拦河筑坝会改变局部地区的生态,但是并不能说建坝与生态破坏之间一定有必然的联系。在怒江开发的问题上,我们决不应该局限于某些行业偏见,也不应该被一些违背社会客观发展规律的时髦论调所迷惑。面对各种误解与偏激,专业工作者有责任用你所掌握的知识和事实,引导社会舆论,防止我们在江河开发问题上,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